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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意见之非公开发行篇
编者按:
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重大交易等事项时,需要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一般称为“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这既是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的要求,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合规、合理、顺利实施相关事项。本期小多课堂就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为例,介绍中介机构的职能与作用,供大家参考。
本专题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11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制作。
温故而知新 可以为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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